Arts as truth

藝術即真理

海德格 ─── 藝術即真理


        馬丁.海德格(Martin Heidegger, 1889–1976)是二十世紀最傑出的哲學家之一。雖然他於一九二七年出版的鉅著《存有與時間》(Being and Time)並未完成,但終其一生,海德格在寫作與講學上成果豐碩,並留下很多資料,包括已出版與未出版的。一些發現指出他具有德國納粹黨員身份,曾在納粹掌政時代擔任海德堡大學校長,此一職務雖然為時甚短,但已足以使他的名譽受損。然而,他在歐洲大陸思潮中,仍是主導人物,對存在主義與後現代哲學思潮有關鍵性的影響。

        海德格有關藝術的論述複雜,有時令人難以瞭解其論述的邏輯。然而,假如我們思考那個主導他論述中的提問:「藝術作品的『本源』是什麼?」我們便能較清楚地認知到他的整體立場。而這個提問能夠變得更清晰,只要我們理解他對於這個提問的回答:「藝術作品的本源就是藝術」。這並非是另一個令人迷惑的論述迴圈,而是一個澄清海德格思想的論證。他對藝術的理解是整體性的,其中包含藝術(art)這個複雜現象的每個面向,如:藝術對象本身、藝術家(海德格稱之為「創作者」)、觀眾(海德格稱之為「守護者」〔preserver〕)和藝術作品本身(藝術的效果層次)。上述每一面向對瞭解藝術是何物,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。即使他沒有明白提及其他藝術理論,但他對那些在藝術眾多元素中僅取其一,將之神聖化,並賦予其關鍵性地位的藝術理論,都給予含蓄的批判。對海德格來說,藝術作品本身的意義曖昧含混,有時可指涉藝術物品,有時又涉及藝術效果,只有觀照藝術作品在藝術這個複雜現象中所扮演的角色,才能夠瞭解藝術作品。

        掌握住海德格藝術論述的整體性(holism)之後,要接著分析他比較個別、特定的藝術主張就容易多了。海德格對藝術的特殊主張中,最重要的可能就是:「藝術揭現存有的本質」(art reveals the truth of Being)這個主張。在他之前,已有許多哲學家論及藝術與真理的關係,但是海德格將真理視為「存有的去蔽」(disclosure of Being)的概念卻是獨一無二的,此一概念對瞭解他的觀點是決定性的。

        海德格由提問「什麼使得藝術作品有別於其他事物?」,特別是「什麼使得藝術品有別於他所稱之為「器具」(equipment)的事物?」這兩個問題開始,著手進行他對藝術作品的剖析。一個用品(如一枝鉛筆或一把鐵鎚)在許多我們進行的目的性計畫,如寫作、建築之中扮演一個角色。表面上用品與藝術作品看起來差不多,因為兩者都是形式與物質結合所產生的複合體,就好像一個雕塑是雕刻家在大理石上加諸形式,一枝鉛筆是由木材與石墨結合而成的有用物件。但是,海德格認為這樣的看法其實忽略了藝術作品一個最重要的本質,那就是「藝術作品揭現真理的能力」

        一件藝術作品怎麼揭現真理呢?海德格引領我們走出傳統的思想框域,因而為我們揭開看待藝術作品存在的更大格局。海德格用來做為例證的兩個例子,一是梵谷(Vincent van Gogh, 1853–1890)的畫作《鞋》(Shoes,見圖),另一例是一座古希臘神殿(事實上,他還討論了一首有關羅馬噴泉的詩,但本文並未收錄該片段)。這兩件藝術作品為觀眾揭現了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:農人的俗世是來自於神殿所神聖化的超凡、歡快世界的一聲遙遠哭喊。這兩件作品使觀者得以進入它們從中所產生的不同世界、不同歷史文化。就這樣,每件作品都是藝術作品本質的一個例子。

        對於藝術作品所揭現的事物,海德格獨特的解讀深奧難解,他所分析的細節內容也頗為晦澀。他曾使用三個一組的詞彙:「世界」(world)、「大地」(earth)、「爭鬥」(strife),來解釋人類文化的興發與衰退。「世界」是三個詞彙中最易於理解的,因為我們現在運用這個字的方式跟海德格差不多,例如我們說「學生的世界」或「罪犯的世界」。海德格對「大地」的用法,比較難以詮釋,然而我們或許可以這樣理解:大地指的是物質基座,而各種文化就在這個基座上建立它們的世界。最後,海德格所謂的「爭鬥」,指的是世界與大地之間本質上的衝突,文化創造世界,但大地在世界與大地的關係裡並不是被動的角色。